最高法:避免对被性侵幼女造成“二次伤害”

2013年10月24日14:22  人民法院报

  #高法新闻发布#【办案时避免驾驶警车和穿制服】《意见》还要求,办案人员到未成年被害人及其亲属、未成年证人所在学校、单位、居住地调查取证的,应当避免驾驶警车、穿着制服或者采取其他可能暴露被害人身份、影响被害人名誉、隐私的方式。

  #高法新闻发布#【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“二次伤害”】《意见》特别强调,询问未成年被害人,审判人员、检察人员、侦查人员和律师应当坚持不伤害原则,选择未成年人住所或者其他让未成年人心理上感到安全的场所进行,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。

  #高法新闻发布#【尽可能避免反复询问】《意见》规定,询问未成年被害人,应当考虑其身心特点,采取和缓的方式进行。对与性侵害犯罪有关的事实应当进行全面询问,以一次询问为原则,尽可能避免反复询问。

(编辑:SN06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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